第一,宫廷画院画派及其作品。
清代宫廷中正式设立画院,始自雍正年间。清廷在养心殿造办处下设“绘画处”,用以管理御用画家。郎士宁、丁观鹏、陈枚、金昆、贾全、唐岱等供职该处。乾隆初年又设“如意馆”、“画院处”两个机构。“如意馆”在圆明园内,以绘画为主兼顾制作手工艺品,画家唐岱、沈源、卢湛、冷枚、金昆、陈枚,及西洋传教士画家郎士宁、王致诚、艾启蒙等供职此馆。至于乾隆元年(1736年)开设的“画院处”是依皇帝旨意组织艺术创作的职能机构,由员外郎陈枚负其责,供职画家有陈枚、沈喻、张为邦、丁观鹏等人。画院中的人又分为画画人、画样人、画工、画匠等,画画人为画家,分为一、二、三等,待遇有差,他们又称“画院供奉”、“画院供奉候选”,受皇帝雇佣,一般无官秩。
宫廷中画院供职的画家,所绘制的“院画”,题材多样,据嘉庆时胡敬所作《国朝院画录·序》中称,院画可分为御容、肖像、筵宴、马伎、临雍、冰嬉、万寿、南巡、秋弥、狩猎、大阅、文翰、鉴赏、行乐、园林、水法、人物、佛道、风俗、山水、界画、舟车、犬马、鸟兽、龙、鱼、花卉、草虫等题材,画作有的用卷、轴、册等通行的装潢;有的则用作横披、斗方、联屏等“贴落”,即室内装饰。这些题材中,反映帝王生活,如万寿、巡幸、木兰、筵宴、行乐图等作品;帝王、帝后、功臣、少数民族代表的肖像图;典祀、职贡、耕织、农具、陶冶、方域、产业、操典等写生作品;表现重大政治事件,如征战、平叛等画作;描绘宫苑风光,如圆明园全景、避暑山庄的作品等,均具一定的历史价值与艺术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