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说:“我之所以杀你,是因为别人要我来杀你。我拿了他的酬金,我就得坚守信用。”
他说:“是什么人?”
她说:“是你的仇人。”
他说:“为了一点钱,你就可以为别人这么去卖命?你难道就没有想过,你在接受别人酬金的同时,你的命也以同等的价格卖给了别人,等待你的,或者是法律的制裁,或者是你的对手将你的一枪毙命。”
“想过。”她说:“在我十五岁那年我就想过。那年,我被人贩子从四川老家拐卖到了云南,和我同去的几个女孩子都被黑社会的老大强暴了。他们一方面像畜牲一样的强暴着我们,发泄着他们的兽欲,另一方面,用鞭子抽着我们练武,想把我们培养成他们的杀人武器,变成他们的摇钱树。我和我的姐妹们受尽了侮辱受尽了磨难。那个时候,我就想过生不如死。我的一个姐妹因不堪忍受那样的生活,自杀未遂,被他们救活后,当众轮奸而死。从那时起,我就对这个世界充满了仇恨,对所有的人充满了仇恨。我做的第一单生意,杀的是一个毒犯头子,第二单,杀的是一个黑帮的老大,第三单,杀了一个贪官。我感到了杀人的快感,感到杀人是我复仇的一种最好的方式。”